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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硕士论文研究方向(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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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硕士论文研究方向 第1篇

20世纪80年代,我国教育心理学进入繁荣发展时期,一批专家学者在积极消化吸收国外教育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同时,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展开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一些有中国特色的研究领域得以不断拓展,个别领域还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当然,当代中国教育心理学的研究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如:研究对象不明确,研究内容缺乏系统性;研究方法手段创新不足,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等等。结合我国教育心理学发展的历史与现状,笔者认为,我国教育心理学今后的发展可能会呈现出如下发展趋势。

1 研究内容系统化

当前我国教育心理学的研究主要围绕学习理论、教学理论、动机理论、教育社会心理理论和发展理论等内容展开,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完善,这些理论必将逐步走向融合;在理论观点上,我国教育心理学在吸收认知主义、行为主义、人本主义、精神分析等心理流派理论学说的精华的同时,我国自身的有关研究也将全面系统地展开,并及时融合到已有理论体系中去,使我国教育心理学的理论体系逐步走向完善、系统。

教育心理学研究从一开始注重学逐渐转到注重教,以后的教育心理学研究必将出现“学教并重”的格局。单一的学或单一的教都只是教学过程的一个方面,以学习心理或教学心理为中心的教育心理学研究模式都存在极大缺陷。教是为了学,教师只有熟知教学内容、学生特点、教学环境等诸多因素,并动态地监控学习过程、教学过程、评价或反思过程,才能更好地增强自身教学效果。因此,不仅学习心理,教学心理也是教育心理学的重要研究内容,而且两者不可偏废,缺一不可。

2 研究方法综合化

教育心理学研究较多采用教育经验总结法、个案法、实验法、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教育心理学的发展。但随着当代认知神经科学的兴起,今后的教育心理学研究可能会表现出更多的生理化取向。此外,多层线性模型、结构方程模型、模糊数学等研究方法在教育心理学研究中也将日益受到重视,从而给教育心理学研究的科学化发展带来方法学上的支持,为教育心理学开辟新的研究路径。当然,过分强调数字化和高科技也有不妥,还要看到质性研究的重要性,这就要求将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结合起来,实现研究方法的综合化。

3 研究取向多元化

综观我国当前教育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我国教育心理学的发展已逐渐显现出诸多研究取向[1]。1)建构主义取向:建构主义对当前教学设计、知识学习、课程设计、教学模式、教师心理健康乃至教师的培训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必将继续存在下去。2)后现代主义取向:后现代主义主张多元化,反对还原论,倡导怀疑、批判和否定,反抗传统,它对教育心理学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跨文化研究、个体差异和群体差异研究以及学科教学心理、网络教学等方面。3)社会认知取向:近年来,受社会认知取向影响,教师效能、班级或学校效能等集体效能已成为众多研究者关注的焦点。4)认知主义取向:在认知主义理论影响下,已在教育心理学领域形成诸如内隐学习、认知神经科学、社会认知理论和动机研究等研究热点,几乎成为当前教育心理学研究的前沿与主流。

4 研究情境生态化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心理实验的生态效度提出质疑。教育心理学作为一门情境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更应该强调其研究结果的生态性,应尽量创设相对自然的研究情境,以有效揭示个体在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自然发生的心理机制。为实现研究情境的生态化,还应注重研究我国教育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如学科心理学问题,今后的研究主题可能不仅要研究人们如何学习等相对抽象的理论问题,更要研究人们如何学习写作、计算和阅读等更为实际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理论研究贴近教学实践,真正改变当前教育心理学研究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状况。

5 社会因素与个体差异研究并重

以往因学科特性及其研究方法所限,教育心理学对人类学习的探讨多集中于学校情境,对校外的各种社会变量少有关注。今后的教育心理学研究不应只局限在学习的本质、过程、规律等问题的研究上,还应重视师生交往,学生的家庭文化背景、教养方式、经济地位,乃至社区环境等对教学过程的影响。当然,在强调社会因素的同时,个体差异研究仍应是教育心理学的重要研究方向[2]。随着对人类研究的不断深入,个体的独特性越来越受到重视,加之通信和媒体技术的发展,学生可以不受时空的限制而自由地选择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包括不受严格的学校教育时间的限制和各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空间限制,自由地选择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这些新情况一方面为教育心理学研究提出了挑战和机遇,同时也在提醒人们应在教学情境中注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以使其个性得到鲜明发展。此外,要做到因材施教,真正为教育实际服务,对个别差异的测量研究也是不可或缺的。

参考文献

教育学硕士论文研究方向 第2篇

【关键词】定制式;校企合作;专业硕士;应用创新型人才

0 引言

硕士研究生教育是一种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教育阶段,按照培养目的不同其学位可以分为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两大类。具体来说,学术型硕士主要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更注重理论研究;专业硕士主要培养应用型和工程研究型人才,更注重实践[1]。因而专业硕士是培养适应特定职业(或行业)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当然也必须拥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硕士的培养研究是研究生教育适应社会需求及发展的需要,也将对今后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方向、模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因此教育模式的改革势在必行[2]。

目前国外研究生培养模式发展的趋势是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培养模式的并存。由于我国2009年才开始专业硕士的发展与起步工作,因而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与学术型硕士相比较都显得很不全面和完善。目前现阶段的专业硕士还属于一种新的人才培养类型,很多的培养方案都是在借鉴学术型硕士教育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探索的,因而需要进一步总结出一条适合于专业硕士培养的新模式。

根据专业硕士自身的特点,将专业硕士生培养成为“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需要积极发展高校与企业合作“定制式”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这既是研究生教育与专业学位自身发展、自我完善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增强高校人才就业竞争力,提高研究生教育与专业学位服务企业及整个社会经济的能力的需要。我们在研究专业硕士教育现状的过程中发现高等教育培养的专业硕士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高校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目标极大的偏离了工程的要求,培养的人才的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2)高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缺乏有效地沟通与交流,培养的人才的工程实践能力薄弱。

(3)高校与企业的价值观和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培养人才的方式存在极大的差异,并且在管理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不同。

上述这些问题都将成为未来专业硕士教育亟待探索和研究的热点问题。因而为了能够培养特定职业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有针对性地培养社会、企业急需的实践性和应用性高级人才,本文重点研究了校企合作“定制式”专业硕士培养模式。

1 校企合作“定制式”专业硕士培养

校企合作是工科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最重要的特征之一[3]。“定制式”人才培养是校企深度合作的直接体现[4]。本文在探索当前高校教学和企业实践的现状和特点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校企合作“定制式”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设置“定制式”专业硕士的课程体系、实践环节和导师队伍建设,从而改革了传统的教学内容和方法,使其更能适应专业型硕士培养的特点。

“定制式”专业硕士的课程体系

国内现有的专业学位硕士课程设置中,大部分课程都与学术型硕士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重复,因此基本上与学术型硕士生处于同一课程设置体系,都是实践类课程相对较少,未能明显突出专业硕士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培养特色,还有待进一步的改革完善培养方案。

本文研究的校企合作的“定制式”专业硕士课程体系与学术型硕士生课程设置体系不同,是基于基础理论教学和实践技术教学的新体系,强调了现代应用技术能力的培养。该课程体系是在教育部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规范的要求下,其学科基础课程按要求设定;而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则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设置相应的课程;在专业实践环节(毕业设计、实习)中鼓励和促使学生进入企业实习,从而形成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学生实践、毕业设计、就业相互联系并连成一体的新的培养模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

(1)在教学方式上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专业课则强调学习最新最前沿的专业领域知识,增加实践、实习的课程和企业技术专题讲座,聘请企业工程师、技术人员到学校来授课,加强学生和企业人员关于对企业实际生产过程的问题、案例进行分析和谈论。

(2)专业学位硕士生应注重贯彻整个的教育学习过程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不仅需要依靠企业真实环境的实践体验环节,而且还要在课程中强调和突出实践能力技术知识的学习,形成专业硕士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体系。专业硕士要加强专业实践活动,利用专业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到以及寒暑假的时间到企业进行多次不同层次的实习。鼓励学生利用企业生产实际中的问题作为各层次实践的课题,从而完成自己的实践报告、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

(3)为了使专业硕士生毕业后尽快适应企业的工作岗位,因而在培养方案中实行校企定制式专业方向模块化,各专业模块之间通过开设企业生产实际方向的选修专业课及相关的实验、实践课程加以衔接,以利于扩展学生企业生产实际问题、课题方面的知识面。

“定制式”专业硕士双导师负责制

目前国内给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教授理论课的教师一般都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然而在校企合作“定制式”专业硕士的培养模式下,衡量教师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时候不能只考虑教师的学位或职称的高低,更重要的是评价授课教师是否具有实际的企业实践经验和项目经验。建设一支新型的适应“定制式”专业硕士教育的导师队伍是实现专业硕士培养目标首要的任务。本文研究的“定制式”专业硕士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负责制,由校内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通过校企合作共建教师队伍来有效地解决,从而完成学生的培养。

教育学硕士论文研究方向 第3篇

[论文摘要]文章从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对专业英语教学的要求、体育方向专业英语的内容和理论依据入手,对体育院校非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用人单位、任课教师进行了相应的调查,围绕专业英语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材建设、师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初步的解决方法,旨在提高体育方向专业英语的教学和学习,满足体育国际化趋势下用人单位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一、体育方向专业学生英语能力与职业发展的关系

随着社会对体育专门人才需求的增加,学生择业求职、实际应用和扩大交流需要的增加,以及体育院校办学思路的不断拓展和办学定位的提升,使得一些和体育有关的非传统体育专业应运而生,如体育经营管理、运动心理、康复保健、新闻、播音与主持(体育方向)专业等。这些二本专业的学生在入学时英语基础相对体育类学生要好,再经过前两年的通用英语学习打好基础后,相关的专业英语学习会为其今后的就业与职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体育专业英语的突出特点是复合性和应用性。体育专业英语的学习目的总的来说是注重学生扎实的语言基本功的训练,以体育专业方向知识的传授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顺利阅读英文专业文献资料和用英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即运用专业英语进行国际信息的采集、编译和交流的能力。我们要加强学生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突出人才培养的实用性、即时性和时代性,增强学生择业的竞争力和社会适应性,突出这些专业的体育特色和人才的体育英语优势,达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学目的。拿体育新闻专业英语来说,学生既要学习相关的新闻专业术语,还要学习英文中新闻表达的格式、技巧,学会英语新闻的采编译等,这其中还涉及一些相关的文化知识。再比如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英语,既涉及医学专业英语词汇和医学词汇构词法、医学论文摘要、文体常识等学术写作训练及医用英语会话,又包含运动保健、运动康复、运动创伤等方面的专业术语的学习。当然,在人才培养方面,要重视职场世界中学科与文化的多元化趋势,强调提升学习者的综合能力。

职场中,用人单位最青睐的是既有扎实专业知识又有一定专业英语交流能力的毕业生,这一点在新闻专业(体育方向)尤为明显。媒体单位对此类复合型人才比较欢迎。从对已毕业和正在实习的学生进行的问卷调查反馈的信息中不难发现,有超过一半的学生反映专业英语知识欠缺是制约他们顺利走向工作岗位和胜任其职业要求的一个问题。如体育新闻专业学生对体育新闻的编、译不熟悉,对英语体育新闻的风格、体裁、专业术语不了解,满足不了用人单位对此类人才的要求。不难看出,单纯的大学英语教学、单向度的人才已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的要求。

目前esp教学已越来越受重视,但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普遍问题,如课时安排不足、教学方法和手段不符合专业英语教学要求、专业教师培训和教材建设不尽如人意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的实现。在专业英语人才培养中课程改革是重中之重,师资队伍建设是头等大事,专业教材建设亟待跟进。

二、当前体育方向专业英语教学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1.教学内容限制了教学模式和手段的革新,应更新教育观念,构建新型教学内容。专业英语教学经历了语域分析、修辞或语篇分析、目标情景分析、技能与学习策略分析和以学习为中心五个发展阶段。目前大多数的专业英语教学都停留在语域分析和技能与学习策略分析阶段,即语法、阅读、翻译教学阶段。教师选择一本专业教材,教学过程中过于侧重阅读和翻译,教师讲授得多,学生参与得少。加上体育院校学生普遍英语水平不高,而专业教材多以专业知识的介绍为主,文章多出自于英文原版报纸杂志、专业论文或网络,其中词汇偏难,句子较难理解,内容趣味性较低,相关的网络信息也较少,这就给学生学习带来很大困难。此外,缺乏教学辅助材料,特别是课外学习的参考资料和供自学与练习使用的磁带、录像带等音像资料。这些问题限制了教师运用多媒体或网络教学的教学模式和更新教学手段。而且学生对教材中的许多专业知识不了解,给他们的阅读和翻译带来了很大困难,也使他们的学习兴趣大大降低。如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对一些公法、经济学英语专业术语、公式很陌生,看不懂专业文章,更不用说在专业领域里用英语去进行沟通了。

2.教材普遍适用性不强,编写对应课程和教学对象的教材是保证教学效果的基础。教材是知识的载体,教材质量的高低,在人才培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专业英语教材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教材编写不专业,教材选用过于盲目自主;语言与专业知识比例失衡;教材未能体现真实性原则;教材内容、任务形式单一;教材难易程度控制不当等。还有一些课程,如笔者所教的体育管理专业英语这门课程,市场上基本上没有对应的教材。从国外引进的很多教材或专业书籍,虽然能使学生直接或更快地了解该领域的世界发展水平,减少中间翻译编书的环节,但外国人编写的教材往往并不能完全适应中国人学习语言的需要。另外,课与课之间缺少必要的连贯,没有配套的练习,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教学效果。现有体育方向专业英语教材基本上都是由有关学校从事专业英语教学的英语教师或专业教师编著。这些教材中有一部分较好的教材受到了师生的欢迎,但有不少正在使用的教材在实际使用性和语言文字等方面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尤其像管理英语、商务英语、工商管理英语等教材对体育管理专业学生来说都存在词汇量较大、文章长而乏味、内容和学生专业不完全贴近、案例真实性不强等缺点。因此,各方应尽快着手,组织课程专业教师和英语教师联合起来,根据学生专业水平,尤其是英语水平,编写能反映时代特色的新型体育方向专业英语教材。这些教材要以专业需求分析为基础、真实性为原则,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强调能力训练。

3.教师主观能动性不能有效发挥,教师的专业培训刻不容缓。近年,体育院校各专业引进了不少体育专业硕士、博士来教授这些专业性较强的课程。这些教师熟悉专业知识,在帮助学生阅读专业的英语资料、文献和介绍相关专业的英语知识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但他们往往英语语言类知识功底不够深厚,在语音、语调、词汇量、相关文化和英语知识的教学方法等诸多方面都达不到英语教师应有的水平,从而限制和影响了学生专业英语水平与能力的提高。一个合格的英语专业教师应具备以下能力:一是具备与目标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内容知识,熟谙使专业内容为学生理解和掌握的教学策略。二是熟谙外语教学研究之道。专业英语教师的任务之一就是提高学生的外语能力,所以必须了解二语习得的过程,同时必须具备对学习者和特定领域中目的语运用开展研究的能力。三是体育方向课程教学往往没有现成的教材,因此教师要具备教材的开发与选择的能力。四是要有团队协作能力,即与专业教师合作的能力。我们应对专业教师进行英语培训,对英语教师加强专业培训,双方加强合作。可聘请相关专业的外籍教师,进一步发挥外籍教师的作用,,更好地为体育教育教学、科研和服务。同时加强体育院校英语教师的学术交流,积极开展体育英语教学法的研讨,尽快建立起一支具备一定英语水平兼具专业素质的教师队伍。

三、小结

体育运动国际化、社会化和科学化对人才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专门人才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信息素养和能在日常生活与专业领域用外语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新形势下的体育方向专业英语教学必须确立新的教学目标,必须对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进行创新。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坚持以语言能力的培养为核心,注重学生扎实的语言基本功的训练,以体育专业方向知识的传授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加强学生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突出人才培养的实用性、即时性和时代性,使从业者有过硬的英语功底和专业的体育知识,从而增加学生择业的竞争力和社会适应性。

[参考文献]

[1]北方课题组.关于外语专业毕业生的调查报告[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8(3).

[2]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修订本)[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3]_.高校专门用途英语教材建设[j].外语界,2009(6).

[4]章文君.cbi与工学结合的高职专业英语教学创新[j].外语界,2008(3).

[5]朱梅萍,沈忆文.外语院校专门用途英语教学模式探讨[j].中国esp研究,2010(1).

教育学硕士论文研究方向 第4篇

【关键词】教育技术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B 【论文编号】1009―8097(2009)11―0063―04

南国农教授曾在报告中指出,当前教育技术学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其中本科专业224个,硕士点83个,博士点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这是一个金字塔型的人才培养体系,其中从本科到硕士研究生是选拔高层次人才的一个重要门槛,考试内容对人才的选拔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早在2006年7月,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三个一级学科的初试从2007年开始实行全国统一命题。教育技术学作为教育学门类的二级学科,需要按照教育学的招生考试方案,但是教育技术学具有不同与教育学的学科特色,因此在招生考试科目方案设置上,出现了分歧。[1]部分高校改变此前的自主命题方式,采用了教育部统一命题的教育学综合考卷,学科门类为教育学(代码04),另外一部分高校仍然沿用自主命题方案,按理学(代码07)招生。从2007年至2009年,这种新的考试方案已经实施了三年,那么这两种方案对教育技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教育学综合的考试方案是否适应教育技术学专业高层次人才选拔的需要,这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一 教育技术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对招生结果的影响

1教育技术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变化情况

通过调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部主管)公布的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2007―2009年教育技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进行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2007年全国内地招收教育技术学硕士研究生的单位共有85个(同一个学校不同院系的硕士点按不同单位计),其中实行教育学综合的招生单位有40个,占总数的,自主命题的有45个,占总数的。2008年招生单位是84个,实行教育学综合的有36个,占总数的,自主命题的有48个,占总数的。2009年招生单位数量与2008年相同,其中实行教育学综合的有34个,占总数的,自主命题的单位有50个,占总数的,采用教育学综合的单位数量与自主命题单位数量之比约为3:5。整体趋势如图1显示,从2007年到2009年,采用教育学综合的单位数量减少,而自主命题单位的数量则在增加。这种变化趋势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教育学综合考试方案在教育技术学专业研究生招生应用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2教育技术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对招生结果的影响

笔者统计了西北地区七所设立教育技术学硕士点的高校2007-2009年的招生情况。分别是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四军医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其中实行教育学综合的四所学校是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实行自主命题的三所学校是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从招生结果来看,如表2所示,2007-2009年间,实行教育学综合的四所学校实际的招生情况不容乐观,基本上都没有满足招生计划,个别学校只能通过调剂争取一部分生源,有的学校实际招生人数甚至为零。而实行自主命题的三所学校,这三年间实际招生人数较为理想,有些学校甚至爆满,单从数据上看,实行自主命题的学校实际招生结果比实行教育学综合的学校普遍要好,这与招生考试科目设置方案改革前各高校基本都能招满计划,录取余地相对较大的状况形成鲜明对比。诚然,招生数量受学校知名度、学科实力、导师团队能力、地理位置、就业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招生考试科目是筛选优秀学生的过滤器,也是影响生源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2]这两种考试方案产生的不同招生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教育学综合不适合作为教育技术学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科目。

二 教育学综合不适合作为教育技术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的原因分析

1 教育学综合考试内容与教育技术学本科教学脱轨

教育技术学虽然是教育学的二级学科,但它具有自己的学科特点,教育部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指导员会第五次工作会议结合教育技术学专业规范的前期研究工作,确定了教育技术学本科教学的八门主干课程,即教育技术学导论、教学系统设计、远程教育基础、媒体理论与实践、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学与教的基本理论、教育技术学研究方法基础、教育技术项目实践,同时允许根据专业特色适当调整本科培养方案。[3]而教育学综合所考察的四个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原理,中外教育史,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研究方法,与教育技术学本科主干课程差异明显,其中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学研究方法仅在一些师范院校作为公共课开设,而教育学原理和中外教育史这两方面内容一般不是教育技术学本科生的课程内容,教育学综合中基本没有体现教育技术本科的主干课程,与本科教学严重脱轨。

2教育学综合考试内容不利于教育技术学专业优秀人才的选拔

由于教育学综合考试内容与教育技术学本科教学脱节,导致考生备考时,基本放弃了教育技术本科主干课程的学习,为了取得成功,从大三开始就花费大量时间去准备教育学知识,这无疑是削弱了考生对本科知识的重视程度,也加大考生的应试难度。[4]而通过初试的考生,也无法从成绩上体现对教育技术学知识的掌握程度,更不用说反映教育技术的研究能力了。因此,许多考生放弃考教育学综合,选择自主命题的硕士点报考,使生源在院校间出现了不均衡,还有一部分学生因无法适应教育学综合内容,直接放弃了教育技术专业的深造机会,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教育技术学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对本专业优秀人才的选拔十分不利。

3教育学综合考试内容制约教育技术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

通过对西北地区教育技术学硕士研究生进行网络访谈,发现有一大部分该专业的研究生来源于教育学或者其他社会科学专业,这一大部分考生基本上是应试型,教育技术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差,更有一部分学生没有一点技术背景,而这些研究生所在学校的培养方案偏向于信息技术应用,研究生阶段的课程设置也基本是以计算机类为主的理工类课程,从本科到研究生,跨专业学习,知识结构差异明显,思维习惯并不一致,出现了不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现象,部分学生,一直存在学习困难,无力完成导师分配的科研项目,这种现象严重制约了该专业的研究生培养质量。

显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的设置不仅要体现考生对本专业本科知识掌握程度的考察,也要体现从事该专业研究的基本能力,因此科目的选择十分重要,关系到研究生人才选拔和培养质量。从以上三个原因,可以看出使用教育学综合考卷难以选拔教育技术学优秀人才,迫切需要新的考试科目设置方案。

三 教育技术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选择方案

笔者对2007-2009年全国教育技术学硕士点的研究方向进行了统计分析,参考AECT94定义中提出的教育技术的五个研究范畴: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把教育技术学硕士研究生目前的研究方向分为教育技术学本体理论研究,计算机技术与信息化教学应用,教育影视与数字传媒艺术,教育信息管理与评价四个大方向,[5]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研究方向。然后对自主命题的学校考试科目设置情况进行统计,发现四大方向的具有一些公共的考试科目,笔者对自主命题学校所有招生方向和考试科目进行统计了解的基础上,依据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原则,提出了教育技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课的两种考试方案,即:教育技术学统考或基于研究方向的自主命题两种方案。

1教育技术学统考方案

为了体现考试的公平客观性,顺应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趋势,笔者认为部分交叉学科应该突破二级学科按照所属一级学科统考的试行模式,体现两个交叉学科的学科特点,采用部分交叉学科统一命题方式选拔人才。教育技术学可以按照本科主干课程设置统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技术学、教学系统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网络教育应用、电视节目制作、教育技术学研究方法这六门初试必考科目,自主考察的科目可以结合研究方向放入复试环节。这种统一命题方案使该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更具专业性,同时也能兼顾到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使通过教育技术学统考选的优秀人才更符合硕士研究生的能力要求。

2基于研究方向的自主命题方案

笔者将教育技术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归纳为四大类,依据现有自主命题单位考试科目设置情况,设置基于研究方向的自主命题方案,如图2所示,矩形框内的科目为必选科目,椭圆形内的科目为可选科目,招生学校可根据自己具体招生方向灵活选择初试科目。

其中教育技术本体理论研究方向,其必考科目包括教育技术,教学设计,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而教与学的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论则作为可选;计算机技术与信息技术化教学应用方向,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与网络,计算机应用基础,web及技术,计算机辅助教育,网络教育应用和数学为必考科目,而计算机组成原理,软件工程和教育传播学则为可选科目;教育信息化管理与评价方向来说,教育测量与评价、教育统计、信息技术基础、多媒体技术应用为必选科目,而教育传播,绩效技术和知识管理则为可选;教育影视与数字传媒技术方向,电视编导,影视音乐制作和多媒体技术基础则为必考科目,而普通物理学,模拟与数字电子技术,三维建模三门则可作为选考科目;其它方向,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考试科目。

教育技术是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和制高点,教育技术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教育技术推动教育改革的进程[6],因此,教育技术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方案不仅要体现教育技术学的学科特色,更应服务于教育技术学专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需要,为教育技术专业选拔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的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1] 高媛等.我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中的结构性缺陷及对策研究[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2] 汤苗苗,王琴,王良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三种模式构想[J].中国电力教育,2009,(129):10-12.

[3] 茹宏丽.教育技术学专业课程设置问题谈略[J].电化教育研究,2005,(12):38-40.

[4] 张琪,陈琳.教育技术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现状断层扫描[J].电化教育研究,2006,(11):65-68.

教育学硕士论文研究方向 第5篇

关键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职业性;实践性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设置的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它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其生源主要来自中小学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其培养目标为:能够有效地、创造性地实现把文化科学“转换”为学科或课程和把学科或课程“转换”为有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内外的文化科学学习活动的、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临床专家型”教师。具有“专业性、实用型”和“封闭性、复合性”的特征。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自1997年设立以来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培养单位的数量在逐年增加,培养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然则,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模糊,课程体系、评价模式、教学模式与方法与研究性学位趋同,并未突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与教学学硕士的差异性,师资结构上无法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确立以职业为坐标的教育硕士培养目标,提高教育硕士职业能力,培养教育硕士职业精神,从而对全面提升教育硕士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职业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基本属性

1996年,_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专业学位作为具有职业背景的一种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专业学位具有职业性、学术性和研究性等三个基本特征。有学者认为:专业学位是基于职业标准来设定的,这种职业有独特的知识领域、具有明显的实践取向,其性质是职业性学位,职业性作为专业学位的基本属性,是专业学位区别于其他学位类型的性质属性。当前,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我迷失的根源在于对其特质――职业性缺乏认识,因此,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摆脱对学术性研究生教育模式的盲目模仿和依附,凸显自身特色,应加强职业化、淡化学术性,强化实践性。故此。教育硕士作为专业学位的一种类型,无论从其属性还是在其使命上,教育硕士教育都理应突出职业背景与职业诉求。

二、教育硕士人才培养职业性弱化的表征

教育硕士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处于同一层次,但是规格有异,各有侧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主要功能就在于提高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并提供一个具有时代特征,更加科学、合理、先进、高标准的教师素质教育的模式。这种模式将通过教育实践来实现其目的,进而促进教师将理论知识运用于教育教学实际,培养教师的职业技能,全面提高教师的从业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显见,教育硕士相比教育学硕士对职业性的重视程度迥异,综合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学界大多学者认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方法、导师队伍建设、评价标准等方面,都应彰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的职业特点。

当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快速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突出问题集中体现在专业教育硕士培养中的职业性缺失。具体表现为:第一,在培养目标上,许多院校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满足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的高层次应用人才的认同度不高,只是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当作一种高层次继续教育;有些院校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导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培训化倾向。第二,在课程体系构建上,教育硕士的课程体系是其培养工作的重点和中心,是培养目标和落实教育原则的载体。当前,教育硕士课程体系中理论性课程占据比例过大,忽视实践环节,凸显职业性的实践教学仍显不足,缺乏贴近教育实际的专业知识内容,不能有效指导工作实践,并且理论知识的学习与职业实践处于二元分离状态。第三,在培养方式上,当下教育硕士教学方式单一传统,案例教学没有真正得以推广落实,难以适应教育硕士培养的需要。教学手段仍显落后,体现现代教育技术的方式没能在教学中广泛运用,发挥其应有实效。第四,在导师队伍建设上,当下,教育硕士导师大多是由学术性导师衍生而来,指导教师仍以学术性硕士培养方式培养教育硕士,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忽视职业需求相关能力的培养;同时这部分指导导师缺少基础教育教学经验,难以承担培养教育硕士的责任。第五,在评价标准上,现行教育硕士评价标准主体单一,评价客体标准大多沿袭学术性硕士标准,尤其是硕士论文没有体现职业性的特点,评价标准机械单一,与教育硕士培养目标相背离,忽视教育硕士职业能力的培养。

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职业性滑落的成因

(一)对教育硕士培养重视程度缺位与认识错位

我国自1997年首届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来,已经走过近15个春秋,从中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网获悉,截至2011年12月,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除港澳台外共有88个。培养单位由最初的16所试点单位增加到88所。纵观88所高校,其中大多数为师范大学或综合性研究型院校,前身大多开办过教育学硕士,之后才申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换言之,这些院校在教育学学术研究方面颇有建树,尤为侧重学术研究,而教育实践的探索甚少,加之研究型院校以科研服务为导向,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大多以院校创收为目的,故此,从管理者的角度,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对教育硕士人才培养的理性研究,教育硕士培养目标与教育学硕士趋同,偏离专业学位的目标定位,缺乏软硬件环境的支撑,因此,无论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师资配备等方面都无法满足教育硕士对人才培养的需要。还有一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认为:教育硕士的水平与技能应体现在学术性上,没有学术性就谈不上高层次、高水平的专业学位,自然而然就将其等同于教育学硕士。认识误区同样致使教育硕士培养质量下滑。以上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新型学位,没有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多数学校是“两块牌子、一套师资”,照搬教育学硕士的培养模式,不同程度地存在学术化倾向,重学术轻实践。管理者与施教者对教育硕士人才培养重视不足与认识偏差,学术型与专业型研究生教育趋同,致使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职业性特征没有得以体现,影响我国教育硕士的人才培养质量。

(二)职业化、多元化师资队伍缺失

教育硕士要求教师在课程教学中注重学员的实践反思能力培养,增设实践环节。我国教育硕士缺乏专职的教学队伍和导师队伍,基本上依靠教育学硕士教师队伍,这部分教师队伍往往学术水平较高,可对基础教育的关注和了解甚少,普遍缺乏基础教育教学与管理的实践经验,论文指导中也偏向自己研究专长,偏离学生的职业实践。师资素质差距也较为明显,主要表现为:学历结构不合理,且各专业分配不平衡,无法达到专业学教师的要求。年龄结构不合理,中年教师比例较低,知识结构不适应,一些教师缺乏跨学科、跨专业授课的能力。教育硕士学生多是来自不同学科和不同专业,同一套师资实难满足学生的需要,教师的实践环节的薄弱,无法满足专业学位的职业性与实践性的需要,因此,学生的职业实践能力很难保证。我国的教育硕士培养实行导师制,采用的多是“一对一”和“一对多”的模式,阻碍学生的交流和创新,美国的教育硕士采取“院-系”纵向培养结构和导师集体指导制,由主要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其他导师指导研究生开展实际问题的研究,导师组拥有多元的教师队伍,既有杰出学者,又有资深管理者,学科背景涉及教育、历史等多个领域。由此可见,我国教育硕士导师制培养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制约教育硕士学生的职业能力的提升。综上,无论从师资队伍或是导师队伍都无力满足教育硕士对职业能力的需求。

(三)情境化教育平台缺乏

实践能力的提升是培养教育硕士的关键工作,也是其职业性诉求的中心环节。教育硕士作为有强烈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的教育,及时满足职业性质而不断更新、演进和丰富知识体系的过程。在教育情景中,知识不再仅仅是一个静态积累的形态,而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情境化是教育实践的外在特征,教育实践需要土壤才能成长,从而生成教师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因为教育硕士自身的特点,要求学生能够开展各种观摩教学、调查研究、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实践能力的提升除了需要实践能力较强的师资,搭建良好的职业环境,校内外实践场所和模拟平台对学生职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各培养院校的实践平台建设情况令人担忧,培养院校为教育硕士自建模拟平台的凤毛麟角,且与中小学校的联系并不紧密,可供教育硕士实践的校内外基地付之阙如。专业学位强调教育硕士应在实践中学习,在探索中学习,在合作中学习,缺少一种能够更好地进行对话、合作、研究的学习情境,自然难以生成教育硕士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

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职业性回归的应然举措

(一)建立“重培养、慎定位”的人才培养机制

教育硕士是专业学位教育的一种类型,以培养具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某一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育硕士会以旺盛的生命力发展首先在于它培养目标的职业定向性与职业实务性,其次在于它所培养人才的高素质、高层次性。当前,教育硕士教育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除了管理者与施教者重视程度,还在于对教育硕士人才培养定位出现偏差,对教育硕士的职业性没有充分重视,认识偏差致使行为偏离。在国内虽然没有较好的经验借鉴,但是可以从国外的人才培养中汲取经验。各培养院校应充分认识到教育硕士对我国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的重要作用,依据社会需求与个人需求确定教育硕士的人才培养定位,逐步建立教育硕士人才培养的保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加大对教育硕士人才培养的研究力度,肃清错误认识,坚决反对套用学术性教育学硕士的标准来培养教育硕士,避免学术化倾向,让教育硕士回归到职业性的轨道,同时也不能过于强化职业性与实践性,使教育过程沦为技能培训,忽略高层次人才培养所必须具备的学术高度,理性看待学术性与实践性的关系。培养院校应结合学校自身特点,挖掘自身人才培养特色,大胆探索教育硕士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探索中逐渐完善教育硕士的人才培养机制。

(二)构建“情境化、职业化”的教育平台

在教育硕士培养中,教育实践是促进教育硕士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技能解决实际教育教学问题的过程,是教育硕士生在具体、真实教育情景中培养教师职业意识、职业情况、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的过程。构建情境化的教学环境为教育硕士的培养提供了职业背景与实践平台。情境化教学环境不仅要求学校具有校内实践的场所,还应该包括校外的可供师生真正参与的实践场所。在与中小学密切合作的同时,选择适宜的中小学成为教育硕士的实践流动站,并把中小学教学和管理中遇到的难题作为课题或硕士论文题目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一方面,提高师资和学生的教育实践研究能力,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硕士论文的选题更有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帮助中小学解决教学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形成相对稳定的校校合作机制。从教育硕士教育质量提升的角度看,学校还应尽量建立交互协作的平台。通过社会化的协商方式,为学生提供交互性协作的研究平台,以便学员之间、师生之间开展多层次的合作研究,这种多层次的研究不应单纯依赖学科专业课程组织学员,使教育硕士群体的智慧为每一个个体所共享,并内化为个体智慧。因此,学校应尽量为教育硕士师生创设多层次交叉性的合作研究机会,加强与政府、学校、组织的密切合作,尽可能创设具体的、情境化的教学环境,推进教育硕士师生职业性与实践性的生成。

(三)形成“实践型、实战型”的课程体系

教育硕士的课程体系是培养工作的重点和中心,是体现培养目标的重要载体。我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实践取向定位必须以职业实践的方式达成,职业实践性是专业学位区别于学术型学位本职差异。我国现有的教育硕士学位课程多为教育学课程的翻版,课程体系体现着较强的学术性。职业性与实践性课程较少,且比较笼统。这从中美两国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课程设置比较明显看出:美国爱达荷州立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硕士开设核心研究课程、专业研究课程及实践研究类课程,而中国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主要开设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美国教育硕士课程突出实践性与职业性。实践课程为必修课程是美国教育硕士课程设置的重要特征,正是由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才充分保证了美国教育硕士科研能力的提高。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借鉴与学习,只有真正摆脱学术型课程体系框架,打破传统学科体系的思维定式,只有以职业为背景,以实践为导向,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宗旨,教育硕士的职业性与实践性才能够被真正确立。因此,各培养院校在课程体系建构时须进一步明确课程的价值取向,在课程开发上遵循职业实践性的特质。在课程取向方面,第一,课程应具有为教育硕士学院提供剖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可以“举一反三”的范例;第二,课程具有为教育硕士学院解剖学生学科认识过程的机会;第三,课程应为学员提供对基础教育职能和功能进一步深刻认识的机会。在课程开发方面,第一,要调整课程目标,凸显专业学位的职业实践性;第二,优化课程结构,增设反思性实践课;第三,整合课程内容,强调个人知识的建构;第四,改良课程实践,重视学生研究性学习。针对理论课与实践课比例失调的现状,增加实践课与选修课,明晰课程内容与实践环节,且及时增加教学需要的前沿课程。借鉴国内外优秀的研究成果,逐步完善教育硕士的课程体系与课程开发,使教育硕士课程设计与探索步入良性轨道。

(四)培育“双师型”、“双导师”的师资队伍与导师队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自身的特点与规模化发展的趋势,向培养院校的师资队伍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一支高素质、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和导师是实现教育硕士培养目标的有力保障。这就要求教育硕士教师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在思想素质方面:思想道德素质高,有正确的教育观念,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第二,在知识结构方面: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关注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发展,专业知识精神,基础知识广博;第三,在能力结构方面: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创新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科研能力。因此,为打造素质过硬、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应做好五个方面:第一,按照教育硕士培养工作要求,各培养院校应组建专门的师资队伍和导师队伍,并出台教育硕士师资聘任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教师评聘、培训、评价、激励制度,优化师资队伍,淘汰不称职的师资;第二,加强对现有师资队伍的观念引导,提高认识,肃清错误观念,要求他们逐步适应从学术型人才培养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转变,要求教师熟悉基础教育教学及管理现状,具有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的能力,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努力成为“双师型”教师;第三,开展师资交流与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师资培训,并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也可以通过委派教师深入中小学开展实践交流活动,提高师资的业务实践能力,及时掌握基础教育的发展变化;第四,吸收中小学具有高级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或管理人员充实到教育硕士的师资队伍和导师,可以尝试将教育硕士设立“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做学术导师,进行学术引领,校外一线丰富的教师做职业导师,进行职业实践指导;第五,实现师资队伍学历结构、知识结构、学科结构的合理化和科学化,能力提高师资队伍水平,这就要求培养院校要有长远规划,积极制定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规划,设置配套政策,确保落实。

教育学硕士论文研究方向 第6篇

关键词: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

中图分类号: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分工逐渐细化、对高层次实践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逐渐扩大。然而,自1917年北京大学设立研究所正式招收研究生以来,我国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一直较为单一,一般以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和大学教师为主[1]。近些年来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又迅速扩大,学术性人才以及大学教师大多被博士研究生所取代,硕士研究生的就业去向已转向更偏向实际性的工作。为了促使我国所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更加适合社会的发展,必须将研究生教育从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转向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目前我国专业学位教育总体规模小、类型较少、而且以在职攻读为主,以非全日制攻读为主,影响了大批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影响了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提高,从而影响了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提高,从而大大影响了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方面应该发挥的积极作用。教育部从2009年起面向应届毕业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全日制培养[6]。本文对我国硕士研究生现状以及当今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进行了分析,得出我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必然性与重要性。同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问题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文章探讨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在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对应策略。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科学定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即面向应届毕业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全日制培养。目的是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这种培养模式一方面改变了我国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一直较为单一、不适合社会职业需求的现状,为社会特定领域培养兼具学术性与实践性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另一方面避免了专业学位硕士在培养中不够正规、学术能力欠佳等缺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源对象基本上是应届毕业生,实行与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一样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这种模式下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在具有扎实理论基础的同时比学术性专业有着更强的实际操作能力与应用能力,与在职人员相比有着更强的实际应用潜力、知识吸收能力和适应能力。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扩招的必然性

1、由中美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区别看我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扩招的必然性

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职业分化越来越细,社会对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专门人才的需求呈现出大批量、多规格的特点。世界各国都主动的适应这种变化并积极的调整其人才的培养模式,以提高其国际竞争性。

美国的研究生教育代表着世界的先进水平、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其研究生教育较注重实践性与应用性学位,其学位类型结构体现为学术性与专业性学位协调发展、加强专业学位发展的趋势。美国的专业学位发展已有80多年的历史,培养了大批适合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推动了美国经济快速发展。至20世纪90年代,美国专业硕士学位获得比例占全部硕士学位总数55%以上。美国专业学位体系完善、规模大、种类多,涉及到社会分工的方方面面,至少有74种专业硕士、56种专业博士,共140余种专业学位,满足了美国社会发展对大批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需求[2]。而我国的专业学位仅有19种,分别为: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兽医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4]。经过百年的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经成为美国研究生教育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支柱,是美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重要原因。通过对比说明了我国增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的必要性,这也是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转型的第一步,接下来我们还需要增设专业学位的类型,完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培养模式,以形成多元化的研究生培养方式,使学术学位教育和专业学位教育在研究生教育体系中协调发展。

2、社会发展逼迫研究生教育的改革

我国自1917年北京大学设立研究所正式招收研究生以来,硕士研究生一般以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和大学教师为主。近些年来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又迅速扩大,博士研究生成为科研、高等教育的主力军,硕士研究生的就业去向已转向更偏向实际性的工作,然而这批学生进入真正的实际性、应用性工作后出现不适应实际工作的现状。很多研究生表示“其工作期望值与现实相差太远”。

在此同时,一些用人单位也不再盲目的将学位作为门槛,他们更加注重的是毕业生的实际工作能力。经调查,2010的高校招聘中,大约一半以上的用人单位更加强调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而非学术科研能力,在平等的竞争条件下,许多硕士研究生对工作的待遇期望值较高,同时用人单位所强调的应用及创新能力相对于不少本科生来说并没有明显的优势,使得他们在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这样以来,国家、个人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培养出的研究型人才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促使我国所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更加适合社会的发展,必须将研究生教育从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转向为培养应用型人才。

3.我国专业学位发展的不充分导致研究生教育的变革

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始于1991年,其设置打破了单一型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了所需求的高层次人才[3]。然而,由于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以在职人员为主,其考试以每年十月份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为主,学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4]。在培养的过程中存在着学生理论功底不扎实、学术论文不过关等现象。同时,改革开发步伐的加大以及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我国社会向专业精细的方向迈进,在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模式上明显的体现出专业学位的设置不能够满足当前社会的实际需求的现状,客观上要求研究生教育改变主流的学术性学位教育,大力开展专业学位教育。

我国专业学位的种类较少,需要以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依据增设相关学科。同时,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相关人才的培养也成为世界高等教育的主题。

随着国家建设的快速发展,在各个领域(比如环境污染、能源开发与利用、金融知识的分析与应用等)都急需大量既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又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和实际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这为专业硕士的建设带来了很强的挑战,但同时也为专业硕士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遇。

在这个大环境下丰富专业学位的类型、增加急需的学位设置、不但能够完善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体系而且可以提高我国硕士研究生的自身实力和竞争能力,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强国”的目标。

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

由于政府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人们思想上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存有偏见:认为所谓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过是将在职研究生的“单证”变成了“双证”,其实际内容是“换汤不换药”。经调查,很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也担心这种培养模式在实际找工作时用人单位不会承认或认可度低。人们思想意识里对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认可只局限在学术性学位,认为专业硕士是一种不够正规、只为拿文凭的教育模式。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法规不够健全

纵观世界,各专业学位培养成功的国家都具备相关的法律以保障专业学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比如日本在2007年出台的《研究生教育振兴纲要》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在我国的《教育法》及研究生教育法规《_学位条例》中并未就专业学位教育作出相关规定,滞后了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规范性及科学发展。

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单位的实力问题

2009年,全国高校将增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万个。然而,参与此项目的培养单位的性质差异大、本身实力参差不齐。有些高校由于自身的实力及局限性,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设置、以及教学化解的设置都与学术性学位相似。还有些院校参与此项目的目的仅仅为了挣钱,其学校的现有条件完全无法为学生们提供实践的机会.此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还面临着课程设置还不够合理的危机,有些高校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上延续着学术型学位的课程或稍加调整,没有能够将对学生实践性、应用能力的培养提上日程。

4、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师资队伍建设

研究生教育质量很大程度上与导师队伍的质量有关。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硕士培养的主体为学术性的科学硕士,高校的师资建设自然也围绕着这种培养模式开展,从而导致了专业学位师资匮乏。另外,有些高校学术学位导师与专业性学位导师没有明显的分界线,有些教师采用学术性学位的培养方式对待专业学位的学生,有些教师不能够将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吃透,忽视对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5、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评估体系不够健全

教育评估是监督、调整、改进教学的手段,对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也同样适用。由于我国专业学位开办的时间较短,国家以及各培养单位尚未能制定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及完善的评估体系,这无疑滞后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质量保障。

四、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思考

1、 政府方面

(1)面对人民长期以来对专业硕士的偏见,政府以及各高校必需从思想上给予高度的重视,加强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宣传。

(2)加大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单位的拨款以及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设立及资助,成立专门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资助项目,鼓励学生作出创造性的成功。

(3)在选择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试点时要考虑各高校的综合实力及办学水平,以保障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4)要推进全日制专业硕士教育的科学发展,必须加强相关的立法工作。修订《教育法》,健全我国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法规。通过立法明确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法律地位,规范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的办学行为,是推动专业学位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毕竟之路。

2、 培养单位

各培养单位应重视我国硕士研究生的转型培养,及时的转变观念,注重办学质量和办学特色。

1)要严格的制定并落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注重为这批学生提供实践的岗位,保证其应用能力的培养,注重学术论文和实践的相结合的辩证关系。

2)培养单位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课程设置上要重视对专业范围、知识面的拓宽以及实践、应用能力的提升,要避免随意性以及以直接移植科学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课程。实际上,美国等发达国家在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上已较为合理,我们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借鉴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

3)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是全日制专业硕士专科化的前提,各培养单位必需要重视教师的培训,可以派出教师到国外进修学习和参加职业培训以提高教师实际应用水平。

3、 政府、高校、企业三方合作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增加实习实践机会

专业硕士与学术型硕士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专业硕士重点突出其实践应用能力,而这种能力是不能仅仅通过课程学习与论文写作而获得的,必须通过实地实践才能掌握。而由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没有工作单位,致使这种实践机会十分稀少。仅凭高校自己实力不可能满足每年大量的专业硕士的实践实习,因此这需要政府、高校、企业三方共同努力。

政府可以出台多种政策,通过降低企业税比例、补贴研究生实习期间费用开支、提供研究课题与经费等措施鼓励高校输送与企业接收专业硕士。同时,高校可以与企业结成合作伙伴关系,研究生毕业后,优秀者可以直接进入企业工作,一来使研究生毕业就能找到一份满意工作;二来使高校解决毕业生实习与就业难题;三来为企业培养合格的后续力量提供保障,从而达到三方共赢。

4、 优化考核制度

现在专业硕士的考核方式仍沿用科学硕士的考核方式:课程结束,要么交论文,要么考试;毕业考核仍然是以提交学位论文的方式为主。这就无法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与运用能力。是不是能以解决企业生产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或者是在实习期间工作表现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笔者认为,既然专业硕士更加强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那么以原来学术型硕士的方式来考核效果就要大打折扣。因此,以新的更加实用的考核形式取代传统学位论文是必然的选择。

5、 健全教育质量的评估体系

美国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非常健全,有具体负责专业学位质量保障组织:学科专业认证协会,还有广泛的社会评估。比如:在麻省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的官方网站上,在介绍其研究生教育培养方案是,首先介绍其研究生专业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和全国研究理事会的评估中获得佳绩的情况[5]。我国必须建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质量保障体系,在评估的主体上,要有对各培养单位的评估,也要有对不同学科专业的评估,同时还要针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实施中所出现的不同问题进行评估,从而改善该培养模式的教学和管理,提供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质量。

五 结论

自1991年专业学位开展至今,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应用型人才,全日制专业硕士是比专业学位更成熟、更合理的一种新的培养模式,在我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顺应了世界和时展的需求,其增招志在必行。然而,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该模式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只有对正确的认识问题并对症下药,才能保证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质量及我国研究生教育转型培养的成功。

参考文献:

1 范杜丹: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现存问题的分析与思考,教育与职业,2006,11

2 刘念才,刘少雪:美国研究生教育结构分析,教学前沿,2003,6

3 谢安邦,朱宇波: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特色分析,高等教育研究,2009,3

4 别敦荣,赵映川,闫建璋:专业学位概念释义及其定位,高等教育研究,2009,6

5 别敦荣,陶学文: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反思与创新,2009,3

6 教育部:今年将面向应届毕业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09,3

教育学硕士论文研究方向 第7篇

关键词:教师培训;课例研究;专业教育硕士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105—081—03

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教育硕士培养经过10多年实践探索,逐步明确其学位建设方向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根据相关规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一种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高层次人才的中小学教学和管理人员,以促进我国基础教育水平的提高。而在当前如火如荼进行的“中小学教师国家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的实践中,许多院校抓住“国培计划”这一重要契机,大胆创新培训模式,取得了丰富的培训经验。其中,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承担的“国培计划”——湖北省农村骨干教师置换培训“影子教师”培训项目中,项目组织者结合国内和国际上比较成功的教师专业发展经验,通过开展课例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向更高层次提升,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从这种意义上看,教育硕士培养和骨干教师培训二者在面向基础教育、注重教育实践等方面确有诸多互通之处。从师范院校的办学方向来看,做到职前职后相互沟通,培养培训良性互动,亦是今后发展的一个方向。而从培训的视野来反观专业教育硕士培养,似乎有章可循。因此,本文拟通过介绍教师培训中的课例研究范式,探讨对教育硕士培养的若干启示。

一、课例研究:教师培训实践中的新范式

1.课例研究的意义。课例研究是一种教师联合起来计划、观察、分析和提炼真实课堂教学的研训过程。课例研究首先在日本的中小学开始采用,后来在美国以及西方获得全面推广。课例研讨的目的是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把它作为教师培训的基本途径,从而致力于教师专业发展。从实践来看,课例研究立足于课堂,将理论思想置于鲜活的教学之中,将宏大的理论转化为个体的教育经验或事件;课例的研讨聚焦课堂,是在真实情境中研究教与学;课例注意到教师们所关心的方面,让理论深入到实际情境中,对教师会有观照作用。毋庸讳言,课例研究创造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思考空间,是理论转化为实践的中介。作为一种教师培训的新范式,课例研究不仅有助于打破传统培训中重理论轻实践的藩篱,能增长教师的教学实践智慧,还因为它主要以叙事的形式再现和描述教育教学问题,能够在教师的经验世界和理论世界中展开问题的反复建构与思考,为谋求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结合提供了平台。

2.课例研究的步骤。课例研究就是研究、考察教学实践,它的进行过程一般分为六个步骤:(1)合作设计研究课。为了探讨一堂课的最佳授课方式,教师们需要在一起相互合作,共同备课,就各自以往的教学经验、对当前班级学生的观察、教师给学生的指导、采用的教科书及其他教材等交流看法。(2)关注实施中的研究课。由一位教师在真实的课堂讲授“研究课”,其他教师参与观课。(3)讨论研究课。根据研究课的实际教学效果,小组成员一起讨论“听课情形”,重新考虑这个课例的教学方法,互相交流自己的体会并提出建议。(4)重新设计研究课(酌情采用)。教师对原教案进行修订,重新设计研究课教案。(5)教授经过重新设计的研究课(酌情采用)。由另一名教师(或同一名教师)在另外的课堂教授“研究课”,其他教师进行观课活动。(6)交流对重新设计的课进行的反思。小组成员再次聚集一起,互相交流,围绕该课例的课堂教学的观课、评论和建议互相讨论。在整个过程中,每次课例研究会都指定一名成员做好详细的记录。

3.课例研究的特点。在培训实践中,课例研究表现出重实践、重反思、重视合作等主要特点。具体而言:(1)重视实践。课例研究强调在真实自然的教学情境中观察和改进教师的教学行为。指导教师与培训学员直接接触,不仅可以直接观察教师的教学行为,还会了解到教师的日常生活状态和社会文化环境。课例研究将日常教学与研究、培训融为一体,为改进教学行为而研究,在研究中开展培训。培训的内容是在真实的教学情境下动态生成的,关注教师的实践经验和主动深度的参与,培训的内容来自实践,教师专业提升后回归实践。(2)重视反思。课例研究借鉴了行动研究的方法,从课堂教学亟待解决的问题出发,在课堂教学中,通过行动去研究,借助课堂观察和课堂实录分析等手段,让教师来设计、反思和再设计、再反思,寻找课堂教学的关键事件,追求教学行为的改进。(3)重视合作。课例研究在执行过程中,强调组建合理的研究共同体,发挥来自指导教师、培训学员以及教研专家的优势,倡导平等、合作、民主的研修文化,最终完成的课例研修报告是指导教师、培训学员和教研专家共同合作完成的成果。

二、现实问题:教育硕士培养的实践分析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也得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领导及教师的广泛关注。尤其在2009年以来,_学位办、教育部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把专业学位放在与学术性学位同等重要的位置,增加了专业学位的类型,加快了专业学位教育发展。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研究者也开始广泛展开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现实问题的探讨分析,尤其是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本质特征的认识和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培养的问题,进行了反思,以便改进和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质量。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本质特征问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首要的特征表现为实践性。具体而言:(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是实践性人才。2004年,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在《关于加强教育硕士的培养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以教师职业为背景的具有明确的职业专门性的硕士学位,主要培养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从这一政策规定来看,教育硕士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培养的是实践性人才。而作为一种基于学科教育的教师职业教育,教育硕士所培养的高层次的教师具备的实践性知识不仅涉及书本中的理论知识和实际行动,它还涉及行动中解决问题的机智,以及在实际行动中解决问题的感悟等。(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上的实践性取向。前已述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培养实践性人才为指归。这就必然要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要求、学位论文等方面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教师职业需求为目标,以教师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硕士的研究指向的是教育实践,带有明显的实务性,以解决实际存在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问题为目的,其学位获得者要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问题。目前,我国培养教育硕士的高校在课程设置上均参照学位办[1996]53号文件制定的参考性培养方案,而十多年来这一方案并没有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修订。这样在高校的教育硕士培养中就存在现实困境:一方面,参加教育硕士学习的学员很珍惜重返大学校园进修的机会,抓住机遇刻苦学习;另一方面,因为课程设置缺乏专业特色,并且与教育实践联系不够,学员们多为学分和学位忙碌,学位论文的质量也不尽如人意。而根据研究者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后得出的结论,可以归纳当前我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存在三大问题:一是课程设置没有很好地体现实践性。在关于“。目前教育硕士的课程设置是否很好地体现了专业学位的实践性”问题的调查中,约有一半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前的课程设置并没有很好地体现教育硕士的实践性。可见,即便人们对教育硕士的定位达成了共识,还尚未真正落实到课程设置上。二是课程结构不太合理。被调查者普遍认为,我国教育硕士教育类课程设置带有浓厚的学术化色彩,课程理论灌输多,实际操作的课程较少。三是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倾向学术性。调查显示,现行的教育硕士课程的理论化倾向比较严重。对上述问题解决的办法是应该结合中小学具体教育教学的问题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增加实践的机会,从而做到学以致用。这也就提出了一个现实的解决思路:教育硕士在培养途径上需要进一步向实践靠拢。

三、实践取向:以课例研究创新培养途径

上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存在的问题,导致当前教育硕士培养陷入既缺乏明显的专业学位特色,学术性又不及教育学硕士的尴尬情形,影响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质量。为了凸显教育硕士培养的实践性特色,联系教师培训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似可借鉴课例研究的成功范式,把教育硕士实践性特征文章做足,开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新途径。

1.提高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践本质的认识。如前所述,实践性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本质特征。在现实状态中,如果教育硕士培养仍然一味模仿教育学硕士的培养模式,则极有可能蜕变为教育学硕士学位的缩水版,从而会失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本质特征,提醒我们必须时刻注意教育硕士培养的实践性,理解教育硕士学位的实践取向。当然,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践本质的认识,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弃教育硕士的学术追求。因为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一种硕士类型,教育硕士自然也应有一定的学术追求。关键的问题是,教育硕士的培养要提高对其本质特征的认识,平衡学术性与实践性之间的关系。鉴于教育实践对于未来教师形成正确教育观念,理解教育本质、锻炼教育教学能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目前的情况来说,在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适当提高对其实践性特质的认识,似乎是理所当然的。

教育学硕士论文研究方向 第8篇

【关 键 词】教育知识/实在化/教育哲学

[中图分类号]G40—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201(2009)02—0171—05

“教育知识”从兴起至今不过十数年时间。在这短暂的历史中,学界积累了颇丰富的研究文献,聚集起较固定的研究群体,逐渐形成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至此研究热潮,教育学者更应对已有研究及其问题保持冷静的理性思维,对未来的研究取向具有高度的理论自觉。鉴于此,本文拟从厘清“教育知识”的兴起入手,梳理已有的研究文献,反思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而设定适切的研究取向。

一、“教育知识”术语的兴起

术语的兴起缘由往往隐含着深刻的研究趋向,考察“教育知识”的兴起可为本文奠定反思的基础。检索文献可知,“教育知识”最初是一个并不被学界所关注的俗语,常见于教育知识的“宣传”、“讲座”等新闻稿件的题名中。人们在常识理解上使用“教育知识”,意为“关于教育方面的知识”,简单易晓毋庸再费思量。然而正是“俗语”印象阻碍了人们对“教育知识”深入思考,并使其长期以来未能进入研究者的学术视野。国外情形与此相仿,“教育知识”也很少引起人们的学术兴趣,难以寻获专论“教育知识”的外文文献。比较而言,“教师知识”算是与“教育知识”相近而又流行的术语。不过,“教师知识”的理论构成与“教育知识”相关程度并不很高[1]。

作为研究术语,“教育知识”最早见于《教育知识学科称谓的演变:从“教学论”到“教理学”》一文。此文对“教育知识”进行了初步界定,认为“教育知识”泛指教育领域的所有系统知识[2]。虽然该论者并未深入分析,更未意识到选择使用“教育知识”本身所具有的学术意义,但由于此文首次规定“教育知识”的内涵和用法,初步赋予其术语身份,因此对于考察“教育知识”术语的兴起具有重要意义。细读此文,论者通过对“教育知识”形态的分析,向人们展现了一幅教育学科发展史的画面,“教育知识”是贯穿始终的“共同要素”。“教育知识”术语的首次使用与学科发展相联系,旨在解决教育学科的基础理论问题。该论者对“教育知识”所作的学术选择,不久就得到了其他研究者的响应。随后有论者发表了“创新教育知识体系”的文章,提出要“努力创建以教育结构-功能实体的解析为基础、科学与人文融通的教育知识体系”[3]。至此,“教育知识”的术语身份逐渐确立,教育知识研究之兴也隐隐可现。

“教育知识”概念,从限于常识理解的俗语到教育理论研究的关键词,是教育研究主体集体选择的结果。什么原因使教育研究主体做出如此抉择?从“教育知识”兴起的学术背景看,大致有以下两方面原因。首先,哲学界对“知识论”的研究为“教育知识”兴起提供了理论支持。当代哲学知识论研究方兴未艾,金岳霖《知识论》与罗素《人类的知识》是传统知识论研究的代表作;齐硕姆(R. M. Chisholm)《知识论》、希尔(T. E. Hill)《现代知识论》是现代知识论的代表作。随着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以“知识”为研究对象的西方著作被译介,国内研究也成果斐然。知识论研究为“教育知识”的兴起做好了理论铺垫。其次,教育学科的发展为教育学者集体选择“教育知识”概念提供了现实契机。上世纪初,教育学沿两个方向“分化”:一是由于教育研究的深化导致教育学纵向分化,从内部衍生出“成人教育学”、“老年教育学”等学科;二是教育学与其他学科“联姻”,交叉性分化出诸如“教育社会学”、“教育生物学”等学科[4]。“分化”之后,“整合”的要求随之而生。教育学“学科整合”是一个重大课题,近来有学者探讨了学科范式的整合[5]。然而“整合”的首要问题则应是选择什么术语将各分支学科凝聚起来。由于“教育学”曾作为一门学科名称出现,“教育科学”在汉语中并无单、复数之分,使用这两个概念都容易造成逻辑混乱;“教育理论”似偏于“血缘性”教育学科的指称[6],也不适合统领众分支学科。于是,“教育知识”便浮现在教育研究者眼前,从此登上教育研究的学术舞台。

二、教育知识研究的主要论题

(一)教育知识的类型。“类型划分”是认识“教育知识”的重要方法。“教育知识类型”是多数研究者感兴趣的课题。研究者大致从两种角度划分教育知识:一类根据教育知识的生产空间、存在形态与知识特性进行划分。根据生产空间的不同,教育知识可分为情境性很强的现场知识与脱离了具体情境的理论知识;根据存在形态的不同,教育知识可分为停留在个体头脑中的个人知识与离开个体头脑的公共知识;根据知识特性的不同,教育知识可分为可言传的显性知识与不可言传的隐性知识,以及表示“是什么”的陈述性知识和“怎么办”的程序性知识[7]88。另一类则主要根据其他学科对知识类型的划分类推教育知识类型。例如,主观知识与客观知识,早期教育知识是前人积累下来的教与学的经验,是个别的、主观的知识,主观知识被同时代或未来时代的人所确信就成为客观知识;普遍知识与特殊知识,特殊知识是属于某个领域、场合和时代的知识,普遍知识是包含“所有”或“有些”这些字眼的知识;直接知识与间接知识,教师与学生直接的教育交往产生的知识属于直接知识,借助其他学科知识研究教育现象,所得知识属于间接知识[8]19-32。

(二)教育知识的发展阶段与特征。借福柯知识进化观研究教育知识发展阶段,教育知识历经思辨型、浪漫型、实用型和科学型四个阶段[8]61-74。知识主体凭借主观思维,通过冥思苦想、繁琐思辨产生的教育知识处于思辨型阶段;否定或轻视现实,将知识标准寄托在“超验”或“超现实”的理想上,具有极大不确定性的教育知识处于浪漫型阶段;以实际运用为目的,关心教育如何发生和发展、如何进行等问题的教育知识处于实用型阶段;科学型阶段是教育知识的最终、必然的归宿,是前三个阶段的综合。教育知识的发展表现出体系不断成熟、类型不断丰富和反思不断自觉的特征[9]。根据体系的成熟状态,教育知识的发展历经无形的教育思想、有形的个人理论及有形的学科理论三种形态;教育知识的发展过程中新形态的出现并不能宣告旧形态彻底消亡,它们共同丰富了教育知识;自教育知识体系化以来,教育学者通过越来越自觉的反思,不断推动教育知识的前行。

(三)教育知识的实在化。“实在化”是当前教育知识研究用力最多的论题,研究大致围绕以下问题进行。何谓教育知识的实在化?“实在化”指通过感性活动,将教育知识所包含的教育理想变为教育现实[10]10,其核心内容是将教育知识编译成“应该怎样做”的实际操作[11]53。为何要施行“实在化”?从教育知识自身发展看,人类早期的任务主要是“把实在的行动知识化”,教育知识发展到今天,已完全进入以理论为主体的阶段,理论的教育知识与教育实践的距离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把教育知识变为教育实在与求得教育的真知变得一样重要[11]59。从教育知识与实践的实然关系看,人们常有感于这样的现象:尽管是“教育理论要联系教育实践”、“教育研究人员要深入到教育实践中去”号召之声不断,但教育研究与实践“两张皮”现象依然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12]56。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脱离既弱化了理论的解释力,又导致了实践的盲目性[13]。教育知识的“实在化”便是沟通理论与实践的桥梁。

教育知识如何才能实在化?教育知识要实现“实在化”,内容上必须客观真实,范围上要有时间跨度,表述上要清晰、严谨和明确,生产态度上要认真严肃[10]13。教育者是教育知识实在化的主体,其崇高的职业精神是教育知识实在化的内在动力;合理的知识结构是教育知识实在化的客观条件[14]。在教育知识实在化过程中,教育者应具备“心”与“力”两方面素质。“心”的素质包括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师的职业理想、教师的信念和信心;“力”的素质包括学习能力、处理和转化教育知识的能力、实际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及一些特殊能力[15]。教育知识实在化需要环境方面的条件,包括外在环境和内在环境,前者如国家教育政策、民族文化氛围、国际教育环境等;后者如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间的关系、教师与学校领导的关系等[16]。因此,有必要对环境条件进行质化研究和实证研究[17,18]。

教育学硕士论文研究方向 第9篇

[摘要]教育研究能力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师范生作为准教师,在掌握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的同时,更要注意教育研究能力的发展。顶岗实习为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的训练提供了一个平台,使其有机会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理论水平。因此,在顶岗实习中要注重培养师范生的教育科研意识,建立基于院校协作的研究场域,构建三个互动的研究共同体。

[关键词]教师教育顶岗实习教育研究能力

教师职业具有知识性和实践性的特点,教学是在特定的情景中,依据一定的教学材料和手段,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的教育实践活动。教师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将知识传授给学生不仅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当前,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主要来源于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师范专业,师范生踏出大学校门后在角色上立即发生了根本的转变,由学生变为教师。师范生仅仅具有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并不够,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要求师范生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顶岗实习支教为学生提供了实践锻炼的机会。当前人们对顶岗实习关注更多的是师范生教育技能的锻炼和提升,却忽视了利用顶岗实习平台对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进行培养和训练。文章将从教师专业发展的视角阐述培养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的必要性,以及通过顶岗实习培养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的可能性及路径。

一、教育研究能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教师的专业发展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教师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必然趋势,教师教育的发展和嬗变经历了由经验化到技术化再到专业化过程。在经验化背景下,教师教育大多是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来实现,师傅凭借自己的经验来_弟,徒弟通过模仿师傅的行为来实现自己向教师职业的转变。随着科学技术和教育学科的发展,教师职业的技术化倾向开始出现,教师职业能力逐渐被看做是学科知识与教育知识及技术的熟练的应用,强调用教学技能提高教学效果。经验化教师教育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是教师教育的原始阶段。技术化教师培养使教师仅仅把眼光放在简单的技术操作上,失去了教学中的能动性、教育批判与思考的能力。所以,教师专业化发展便出现了,反思与研究成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它要求教师要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要以研究者的心态置于教育情景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已有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际问题。

教师教育研究能力的发展,已经被人们广泛地关注,关于教师教育研究能力的定义学界尚未达成普遍共识。早在20世纪60年代英国的劳伦斯·斯腾豪斯便提出“教师即研究者”,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的响应和支持,因为这一口号的核心理论意蕴直指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脱节的现实。随后斯腾豪斯的学生埃利奥特和凯米斯发展了他的思想,分别提出“教师即行动研究者”和“教师即解放的行动研究者”的命题。它意味着教师着眼于自己的教学实际中,教育研究并非在教育领域外对教育教学进行研究,而是教育研究者必须深入教育教学实际中。教师作为教育实践的主体实施者,理所当然成为教育研究者。教育研究过程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提出假设,检验假设的过程。这是时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师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必然选择。史密斯将“教师做研究”定义为教师对学校和课堂工作进行的一种系统的、有目的的探究,是教师与研究者、教学与研究的统一。

综上,笔者认为,教育研究能力是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说来就是教师把整个教学过程视为研究对象,以研究者的身份置于实际教学中,分析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结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教学行为进行反思,尝试改革原有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学业水平,对可行的经验进行总结,并上升到理论的层面,使教师变为自觉的教育研究者。

二、顶岗实习促进师范生职前教育研究能力的发展

教育实习是师范教育中的关键环节,是师范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在顶岗实习模式实施之前,教育实习已经成为师范生培养的一部分写入人才培养计划中。实习方式有许多种类,如分委托模式、分散回乡模式、集中定点模式和混合编队实习等。虽然这些教育实习方式各有特点,但在实习时间、实习内容等方面具有共同之处。可是,这些实习模式不利用教育研究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对矛盾:

一是实习时间短与教育研究周期长的矛盾。原有的教育实习模式实习时间最多8周,在这段时间里实习生要完成实习动员、试讲、备课、说课、见习、课堂教学、班主任工作、实习总结等任务,根本无暇进行思考和研究,进行一项教育研究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原有实习模式无法满足这一要求。

二是实习过程表面化与教育研究过程深层化的矛盾。教育实习是为了给学生一个在真实教育情境中进行教学训练的机会,但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教育实习变得流于形式,呈现出表面化的倾向,有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可能仅上过一两次理论课。这样的实习过程根本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没有办法使学生融入实际教学中,更不可能进行深入的教育研究。

三是实习目的的技术性要求与研究性要求之间的矛盾。许多实习生甚至指导教师仅把训练学生教学技能作为教育实习的主要目的,却忽视了实习过程中应引导学生养成反思和教育研究的习惯和思维,忘却了教育实习的目的。

顶岗实习为师范生开展教育研究提供了可能性。一是顶岗实习为学生提供了真实的教育情景,独立承担学科教学任务,有条件进行教学研究。科任老师的离岗培训,使实习生能够更完整系统地体验教学全过程。这突破了传统教育实习中实习生只是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的“配角”。定岗实习使实习生作为主讲教师,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系统的教学任务,以及一个班的管理工作。从而使其能够放开手脚,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一些教学研究和思考。二是具有充足的时间来进行教育研究和思考,顶岗实习为期半年,在这半年里,实习生完全进入教师的角色,有时间体验各种教育教学任务。顶岗实习使实习生在进行知识教学、教学技能训练的同时,有实际的情境进行教育思考和研究。三是与指导教师的密切联系利于从外界获得指导和帮助。在顶岗实习背景下,指导教师的工作内容和方法也发生着转变,因为当学生独立承担教师角色的时候会遇到许多在大学课堂上没有接触过的问题,指导教师的指导就变得更加重要了,顶岗实习学生在与指导教师的联系中,通过具体问题来获得知识、技能和教育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指导,这为学生开展教育研究提供了保障。

三、顶岗实习促进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发展的路径

(一)实践中师范生教育研究意识的养成

师范生进行的教育研究与大学或研究机构中专家、学者进行的象牙塔式的形而上的教育科学研究具有明显的区别。师范生的教育研究主要以探索实践经验,习得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树立教育研究意识,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师范院校在对师范生职前教育研究能力的培养,关键是使其树立教育研究意识,掌握初步的教育研究方法,为将来其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条件。研究意识的培养并非只在顶岗实习过程中进行,这是一个长期的工作,贯穿于大学四年的教育中,师范院校应该把对学生教育研究意识的培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具体培养途径包括:一是设置教育研究类课程及讲座,如开设学科研究方法类、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类、教育教学改革类课程及讲座等,这类课程的设置应该反应中小学等用人单位对教育研究能力的实际要求;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包括各种以增强学生教育研究能力发展为目的的创新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等;三是专门的学生研究课题立项,当前各高校都设立了一些学生研究项目,如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等,通过学生教育科研立项,为他们提供教育研究条件和保障,激发他们的研究兴趣。

顶岗实习支教为师范生教育研究意识的培养提供了一次升华和质变的机会。师范生在大学校园里从事的教育研究只是一种训练,真正的教学研究只有到了实际的中小学教学情境中才能够更有效的进行。当然,由于师范生知识和经验的不足,还不能进行比较高深的或涉及面较广的教育研究,也不期望他们能够产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目的是通过半年的顶岗实习,使师范生对教育研究有更深入的体会,通过研究来检验大学课堂中学到的理论知识,能够对教学活动进行反思,能够发现一些问题,并尝试去解决它。

顶岗实习中教育研究意识的培养应该包括:一是顶岗实习前研究课题的准备。在顶岗实习准备阶段,就要激发学生的教育科研兴趣,鼓励学生根据兴趣挑选选题,带着问题有目的地参加顶岗实习。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加以解决或对教育原理及理论进行检验;二是在实践中引导实习生发现问题。当具体的教育情境呈现在实习生面前时,很多教育问题都会出现,应该引导实习生问题意识的形成;三是加强指导,解决问题。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指导是其有效解决问题的关键;四是帮助总结经验,形成内化的研究意识。通过实际研究,掌握教育研究方法,并内化为自身的素质,形成教育研究意识。

(二)院校协作研究场域的建立

院校协作是大学教育院系与中小学以合作方式开展各种教育及其研究活动的一种理论与实践,这一理论在我国已经有了较多研究。院校协作理论为顶岗实习合作研究模式的构建提供了新的视角。顶岗实习作为师范生培养的一种新的尝试,丰富了院校协作理论。院校协作中虽然高校和中小学进行研究合作,但高校与中小学校界限明显,彼此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高校的学者到中小学从事或指导教育研究,并没有真正融入中小学教学中。但在顶岗实习背景下,师范生顶替原有教师,置换这部分教师到高校重新培训,这就出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殊院校协作结构,使院校协作发展到一个新的层次。

在院校协作理论的指导下,顶岗实习支教实习生由于身份的独特性,他们既是大学中的学生,同时也是中小学教师。这种特殊身份可以使他们建立起院校协作研究场域,即高校和中小学,并能够充分利用这两个场域的资源。他们可以利用高校的文献资料、先进理论和指导教师的学术、研究方法等资源,也可以利用中小学的具体情境资源从事自己感兴趣或关心的课题研究,发展自己的教育研究水平和能力。研究场域为他们进行教育科研提供了便利和条件。因此,从院校协作理论的视角观照顶岗实习,深入探索顶岗实习生教育研究能力的发展策略,具有重要意义。

(三)三个互动的教学研究共同体的形成

在顶岗实习中,师范生、高校指导教师、中小学教师形成一个共同体,有着紧密的关系,师范生置换中小学教师,被置换的教师到高校进行培训。高校指导教师既是实习生的指导教师,又可能成为中小学教师的培训教师,这就形成了三方双向互动的研究共同体。

这一双向互动关系包括:一是顶岗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双向互动,这一互动关系并不难理解。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使学生有效的解决遇到的问题。学生反馈信息和问题给教师,从而促进教师的研究和思考。他们共同研究问题形成了一个双向互动的研究共同体。二是高校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在培训中的双向互动,中小学教师到高校培训是为了提高自身水平,更好地进行教学,他们大多是带着疑问而来。如果培训内容只是讲解一些枯燥的理论,他们对这样的培训不会感兴趣。他们需要的是能够解决他们在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理论和方法,这就要求培训内容更贴近现实。高校教师要加强与学员的联系,共同研究或指导他们解决提出的现实问题,这就形成了一个双向互动的研究共同体。三是顶岗实习生与中小学教师的双向互动。一方面,中小学教师可以把他们的教学经验传授给实习生;另一方面,顶岗实习生在教学中会遇到困扰中小学教师的一些教育实际问题,因为他们所处的环境是一致的,这就有了研究的共同课题,实习生具备的新的理论知识可以为中小学教师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新的视角,从而形成了一个双向互动的研究共同体。

三方研究互动的渠道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实现,现代远程技术解决了空间和时间的交流限制,他们可以在网络上进行交流和合作。还可以通过定期研讨或教育沙龙等形式交流和分享研究经验。在三方互动的教育研究过程中,顶岗实习生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将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四、结论

由于师范生受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历的局限,其教育研究能力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但形成教育科研意识和掌握教育科研方法是师范生职前培养的重要目标。顶岗实习的实施为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平台。在顶岗实习中,高校、指导教师及实习学校应有意识的引导和培养师范生的教育研究能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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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钟启泉.教师“专业化”:理念、制度、课题[J].教育研究,2001(12).

[4]李振国.师范生应到农村教师职场接受顶岗培训[J].教育与职业,2006(15).

教育学硕士论文研究方向 第10篇

关键词 法律硕士 法本法硕 专门化 实务化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法律硕士(法学),以下简称法本法硕,是自2009年开始由教育部新增设的一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类型,①其与此前已经开展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类型(非法学)最主要的区别,是该类型的法律硕士招生对象是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的本科生,而法律硕士(非法学)的招生对象则是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的本科生。法本法硕的设立,使我国法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教育类型更加丰富和完整,到目前为止,我国法科研究生可以分为两大类: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法律硕士又细分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以及在职法律硕士三种类型。

1 法本法硕设立的积极意义

法本法硕的设立,是我国法科研究生教育中新创设的一种类型。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由于与我国已有的法科研究生体系及培养制度、培养模式等存在很多不协调和模糊之处,因此,其在设立之初,即受到了来自各方的质疑。有认为是教育部为解决法学本科就业难而进行的权宜之计,是一种缺少科学论证的制度设计,有认为该制度属于“非驴非马”的怪物,搞乱了现有的法学教育体系,更多的人则是对该类型的硕士培养感到困惑和迷茫,不知道该如何对该种类型的硕士进行培养。我们认为,法本法硕的创立,从本质上讲对于改革和完善我国的高等法学教育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是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制度的一项重要创新,应当成为长期坚持和适用的一项制度。同时,该项制度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实行的时间不长,存在很多问题也是正常的,应当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使该制度能充分发挥其推动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发展和法律人才培养的积极作用。法本法硕设立的意义主要是:

符合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有助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

我国法学教育经过,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了大量的法律人才。但是,也应当看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发展也存在很多问题,迫切需要改革。我国已往高等法学教育所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是,偏重于学术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培养的法科学生偏重于理论而缺少实践经验和能力,这与国家法治建设更多需要应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的实践需要相矛盾,也因此造成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需求的脱节。②因此,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改革方向,就是要改变法学教育人才培养与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的矛盾,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

法本法硕的设立,完全符合法学教育改革的这一方向。在此之前,法学本科毕业的学生,如果继续深造,只有法学硕士研究生一条出路。而我国的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定位和目标,都是以学术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作为目标,并非以应用型法律实务人才作为培养目标。由于社会对于学术型研究生需求有限,而司法部门及其他法律实务部门对高层次法律人才有更大的需求,因此,导致法学硕士的就业主要转向法律实务部门,但是其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决定了却很难适应司法实务的要求。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决定根据社会实际对应用型法律人才需要,决定增设法本法硕这一类型,并有意识地压缩学术型法学硕士招生规模,扩大法本法硕等应用型法律硕士招生规模。因此,法本法硕的设立,可以说完全符合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是根据法学教育改革的需要所进行的一种重要制度创新。

适应我国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学位体系的完善

法本法硕的设立,不仅符合高等法学教育的改革方向,也符合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本科为主,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内较完整的法学学历和学位体系。但是,硕士研究生层次上,过去只有单一的法学硕士这一学术型硕士学位,而这种单一的学术型研究生所培养法律人才,无法适应司法实务对于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因此,建立一种与社会需求相符合的新的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制度成为法学教育的客观需要,也成为完善法学教育学历和学位层次的客观需要。③同时,由于法学本科专业的过度发展,导致法学本科学生就业难也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社会对法学本科生的需求已呈饱和状态,而社会对于高层次、职业化的法律人才需求却无法得到满足。法本法硕的设立,既满足了法学本科毕业生提升层次的需要,也满足了社会对法学教育提供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因此,它的设立完全符合我国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渴求,是一种良好的教育制度创新措施。

2 法本法硕教育存在的问题

法本法硕作为法学教育中一项创新制度,开展的时间不长,制度设计缺少充分的论证和实践的检验,因此,制度存在问题并不奇怪。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成熟与完善的过程。目前法本法硕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培养方案与法本法硕培养目标存在偏差

法本法硕的培养目标,在指导培养方案中的定位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目标的定位是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应当说,对法本法硕的培养目标的定位是准确的,这种定位,使得法本法硕与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在培养目标和定位上有了明确的区别。

法学本科的培养目标和定位,依据现在所形成的共识是以法律职业为导向的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法律人才培养教育。法本法硕的教育培养,与法学本科的教育在培养目标和定位上的差别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层次上的差别。一个属于本科教育;一个属于研究生教育;第二,专业化程度上的差别。法学本科教育,是不分专业的法学基础综合教育,法本法硕是法学本科基础之上的专业化教育,其专业化程度应当高于法学本科生;第三,实务化程度差别。法学本科虽然也强调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和技能的培养,但重点仍在法学基础理论和综合素质的培养,而法本法硕的实务化要求则比法学本科要高得多,法本法硕应属于典型的职业化教育,要求其毕业的学生直接能够满足法律职业的要求。

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学术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主要是培养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人才,其与法本法硕的培养目标的定位是应用型法律人才,主要是为司法部门及其他法律实务部门输送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有明确的区分,特别是法本法硕的实务化要求,是其与法学硕士的最本质的区分。

法律硕士(非法学),与法本法硕的培养目标虽然都是属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但由于其招生对象不同于法本法硕,因此,其培养目标主要是复合型法律人才,其法硕阶段的培养任务比较明确,主要是法律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的培养。法本法硕则主要应当是培养法律专门化和实务化应用型法律人才。

虽然法本法硕的培养目标比较明确和准确,但是,法本法硕的培养方案设计却与其目标出现了偏差,导致法本法硕的培养方案与法学本科、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方案重复和雷同现象,其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在课程设计上没有突出法本法硕的专门化特点和要求。

法本法硕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设置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共12门,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外语二门公共理论课外,其他9门课分别是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和国际法。选修课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从上述课程设置可以看出,法本法硕的课程与法学本科的核心课程、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指导思想都是按法学一级学科设课。这种设置显然没有体现出法本法硕专门化的特点和要求。对于已经过四年法学本科学习的学生,硕士阶段仍然是本科已有核心课程的学习,不仅无法体现出其专门化的特点和要求,而且也使教师和学生都无所适从,难怪教师不知道该如何教,学生不知该如何学。④如果说对于法学本科按法学一级学科设课,体现的是宽口径、厚基础的要求,对于法本法硕显然应当是法学知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现有这种课程设置显然是不符合这一要求的,明显偏离了法本法硕的培养目标和定位。

教育培养单位的培养观念和模式等有待于转变

法学院系是法本法硕的教育培养的主体,法本法硕教育制度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各法学院系是否能够胜任这种类型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从目前看,各法学院在法本法硕培养教育上虽然进行了不少有益探索,但是总体上对于这一类型培养教育准备不足,存在不少问题:

第一,对于法本法硕的培养研究重视不够。法本法硕作为一种新事物,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因此,急需加强对于法本法硕培养体制、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等一素列问题的探索和研究。但目前各单位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还很不充分。对法本法硕多数还在沿用法学硕士的培养模式进行培养。

第二,法本法硕的培养模式还不成型。各学校对于法本法硕的培养模式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总体上都还不够成熟。多数培养单位都是按《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模式进行,但由于培养方案本身不成熟,而且各培养单位已习惯于法学硕士的培养模式培养研究生,因此,真正能够体现法本法硕特点和要求的培养模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第三,师资力量不适应法本法硕的培养要求。法本法硕培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强调其实务能力的培养,这就要求教师应当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但是,各培养单位的教师,多数都不具有这方面的能力,这也影响对法本法硕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影响法本法硕教育的外在政策措施还有待于完善

第一,就业政策。目前,我国对于法学专业的就业政策导向缺少层次性,专业性的法律机构(法院、检察院、律师等)职业准入的门槛过低,一般法学本科毕业都可以报考。这种就业政策导致法科研究生在招生和就业方面都出现一定的劣势。一方面,很多优秀的本科生,基于就业优先考虑和学习成本的考虑,不愿意报考研究生,而报考研究生的往往并不是本科生中的优秀学生,导致研究生生源质量下降,从而影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另一方面,研究生就业成本远大于本科生的就业成本(无论是对学生本人还是对就业单位都是如此),也使研究生在就业竞争方面处于劣势,这更减少了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动力。对于法本法硕,目前的就业政策导向尤其不利。一方面,在就业方面与本科生的竞争处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在与其他类型的研究生竞争中也处于不利地位。法学硕士一方面具有专业化的优势,另一方面具有被社会了解时间长、认可度高的优势,因此,用人单位偏好选择法学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则具有知识复合型的优势,在就业方面也较法本法硕具有优势。⑤

第二,司法考试政策。现行的司法考试政策,对于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无疑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司法考试政策也给法学教育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其中,一个重要的影响,就是导致法学教育无法分阶段分层次培养不同类型的法律职业人才。现行司法考试的入门条件是本科毕业,而且一次考试确定职业资格。对于要从事法律实务职业的人而言,只要通过了司法考试,就取得了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这种政策带来的结果就是无论是否经过系统的法律教育,无论是否经过职业化的法律训练,只要通过了司法考试,就可以做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对于多数法科学生而言,本科未毕业就可以参加司法考试,通过司法考试就可以做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为什么还要读研?这直接影响学生接受更高级法律教育的积极性,尤其是法律硕士这种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的教育培养。

第三,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政策。教育部推出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对于推动我国法学教育职业化和国际化具有重大意义。但是,该项政策设计也存在影响法学教育分层次培养的问题。其主要问题在于该政策的定位是法学本科教育,学界称其为“以本为本”,缺少对于法科研究生教育的关注。如果仅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定位于法学本科教育,对于法本法硕教育将会是一个重大的冲击,将使法本法硕处于一种更加尴尬的位置。因为法本法硕本身的定位是培养高于法学本科层次的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如果单纯法学本科教育已经可以完成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任务,法本法硕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

3 法本法硕的改进对策

修正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之间的偏差,尽快确立以专业化和实务化为特色的基本培养模式

如前所述,基于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依法治国对于职业化法律人才的需要及法学教育的规律,法本法硕教育制度的定位和目标是适当的,即培养区别于法学本科、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依据这一定位和培养目标,法本法硕的基本培养模式应当主要体现两个特色:专门化和实务化。

所谓专门化,我们理解就是指专业化,是相对于法学本科不分专业方向特点的一种法学专业方向化要求,即从法学一级学科向法学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等的专业细化划分。这种专业化划分,既可以按现行的法学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划分,也可以不依现行的学科划分而按大的专业方向划分,例如法学专业之下,可以设刑事法方向(含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民事法方向(民法、商法)等,也可以按更细的方向划分,例如,金融法方向、税法方向等。具体设哪些方向,可以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各自的特点自行决定,但是,对于法本法硕而言,专业化是必须的,这是由法本法硕生源特点、培养目标和职业需求共同决定的。如果没有专业化,法本法硕就无法与法学本科相区分,也无法与法律硕士(非法学)相区分。

基于法本法硕专业化的要求,现行指导性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的指导思想必须要改为按专业方向设置为主。必修课主要应当考虑是专业必修课而不是法学专业的共同核心课。例如,对于刑事法方向的学生,仅刑法学专题、刑事诉讼法专题成为必修课,民法、经济法等专题不再成为该方向的必修课程。

所谓实务化,我们理解就是培养学生从事法律职业所需要的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所应具有的知识和能力,是相对于法学本科偏重于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相对于法学硕士偏重于法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而言,法本法硕应在掌握法学理论和一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重点在于将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相结合,学习和掌握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践中法律问题的知识和能力。实务化,是法本法硕作为应用型法律人才区分于法学硕士作为学术型人才培养的主要区别所在。

法本法硕现行的指导性培养方案中,对于法本法硕的实务化特点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在培养方式中将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列为基本的培养方式,并在培养工作中专列了实践教学的要求等,虽然在如何改进实践教学和加强学生的实务能力培养方面还存在很多值得探讨的问题,但重视法本法硕的实务化培养方向则是应当肯定的。

培养单位应积极探索和完善法本法硕的培养模式和措施

法本法硕作为法学教育中的一种创新制度,在很多方面不成熟和不完善,需要在实践中加以不断改进和完善。这其中培养单位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⑥作为培养单位,主要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认识法本法硕的积极意义,积极研究探索培养模式和培养措施。培养单位首先应当在观念上充分认识法本法硕教育制度的意义,把法本法硕的教育作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加以研究和积极开展相应的教育培养工作。第二,积极开展法本法硕培养模式的探讨。根据法本法硕的培养目标和定位,结合培养单位的实际情况,探讨法本法硕的教育培养模式。在课程的设置上,应当按专业化和实务化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课程,改革目前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的做法。在教学方法上,强化实践教学,着重培养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第三,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针对师资队伍偏重于理论研究,缺少实务经验的现实,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教师的法律实务经验的培训。可以让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实务界专家担任兼职教师,为法本法硕学生配备双导师等措施,改进现有的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学生实务能力的培养。

完善与法本法硕相关的配套政策

第一,就业政策方面,应当提高职业法律部门用人的学历要求,对于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典型的法律职业,应要求具有法律硕士学历。这种要求,既符合职业法律人职业化、精英化的要求,有利于提高法律职业部门法律人的素质,也有利于推动法学教育向职业化和精英化方向发展。

第二,改革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应当借鉴国外的做法,分二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以本科毕业生为对象,注重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考查。第二阶段,以法科研究生为对象,注重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实务能力的考查。通过两阶段的司法考试,才能进入法律职业部门,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⑦这种改革,既可以满足不同行业对于不同层次法律人才的需要,又有利于推动法学教育对人才的分类和分层次培养。

第三,调整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定位。将目前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单纯定位于法学本科教育,调整成为包括法学本科和法律硕士教育在内的一项系统工程,使法律硕士教育成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调整既符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设置的目的和要求,也符合法学教育的内在规律,有利于法学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有效衔接。

4 结束语

法本法硕,作为我国法学教育中的一种新生事物,其创设具有积极的意义,符合我国法学教育改革方向和社会对法律人才培养的要求,也有利于我国法学教育体系的完善。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其制度设计和实施存在不完善之处在所难免,我们应积极使之加以完善,使其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需要法学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注:本文系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重点项目《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方案的创新设计》(课题编号:SDYY12148)的中期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金福海,男,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课题组主要成员:范李瑛、于永芹、刘经靖、郭静均为烟台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和教师

① 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9]23号).

② 吴英姿.“法本法硕”与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与现代化,(3).

③ 冀祥德,王崇华.规范与特色:中国法本法硕培养反思.西部法学评论,2010(4).

④ 包万平,李金波.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人才培养的问题与对策,研究生教育研究,2011(6).

⑤ 王键.招生政策调整与法律硕士教育面临的新挑战,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0年春季卷.